访客:
一位市民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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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是一名在潜江上班的教师,家住在下面乡镇,于是我经常要坐班车往返于乡镇与市区。但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乘坐班车不安全,因为我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我市往返各个乡镇的班车为了争抢乘客而将车开的飞快,超车是常有的事,就是在比较窄的地段也是如此!今天早上我在上班时路过东荆河大桥,就看见了一起刚刚发生不久的车祸,一辆班车的车尾玻璃完全被撞碎,乘客不知去向。我想想都后怕,我不知道当时是否有乘客在后面坐着,如果当时是我坐在后面...... 现在很多往返相同乡镇的班车都搞联营,这样一来,各个乡镇之间的班车不仅抢客,而且搞联营的班车还要中途换售票员(售票员大概是一天一轮换),“班车们”为了自己私利,全然不顾乘客的时间与生命安全。我不知道最近我市班车发生事故率是否高,但或大或小的车祸经常发生,我常常“有幸”能亲眼目睹! 在这里我想请交通局高度重视一下我市班车的运行情况,希望你们能采取有力的措施(不仅仅是春运期间),切实的保证我市乘客的生命安全!没有生命安全何谈民生,还谈什么构建和谐社会!希望尽快看到你们的行动! 附:如果网上没能回复,我将写信给你们。 一位市民乘客 2008.9.11
回复: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于您所反映我市道路客运班车安全监管及争抢客源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划分情况 交通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的有关精神,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主要承担“三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即“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等级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监督客运站安全生产”。就我市而言,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通过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年度审验等行政手段,将安全管理不合格的运输企业、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运输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清退出运输市场,确保运输安全;二是严把客运站安全运输源头关,督促全市等级以上客运站严格执行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对客运车辆进行源头监管。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三是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督促从园林城区始发及途经园林城区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不得在城区主干道以路代站,随意停靠,做到“车归站,人归点”。同时,加大打击非法经营的“黑车”力度,净化城区道路客运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运输市场秩序。 您所反映的道路客运班车在运行途中超速、超载情况属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管职责。下一步,我们将责成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提高客运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监管力度,确保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二、关于市内道路客运班车联营的情况 近年来,我市农村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经营矛盾,主要集中在客运车辆相互争抢客源等问题上,突出反映在张金线与浩口线、总口线与渔洋线等客运班线上。针对这些情况,我局一方面采取严管方式,即根据实际情况,在集镇路段设置禁停路段,加大对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监管力度,缓解长线与短线之间的矛盾;一方面采取疏导方式,引导客运经营者采取联合经营、循环发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作模式,彻底解决在重点地区和路段的运输经营矛盾,从根本上杜绝相互争抢客源的现象,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下一步,针对农村客运班线在联合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探索市内短途客运班线民营化、公司化改造试点,以园林至广华、积玉口、高石碑三线联合经营为突破口,采取“股东+员工”的方式对现有挂靠经营、合作经营模式进行改造,明晰车辆产权,变原来的车主身份为员工身份,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彻底解决经营权与车辆产权不统一的问题,培育合格的市场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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